“就想占点小便宜”,当盗窃嫌疑人李某某被抓获时,其称自己只是一时头脑发热。但不管是临时起意,还是预谋已久,只要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12月1日,李某某因盗窃被掇刀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12月1日中午,掇刀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某商场三楼抓获一名小偷。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报警人方女士的协助下,将嫌疑人李某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得知,11月27日,李某某在该商场买衣服,当逛至方女士的服装店时看中了一件女士加绒背心,正当李某某仔细查看衣服时,店内又走进了一位顾客,店主方女士就过去接待那名顾客了。李某某见无人察觉,便将背心拿走后离开。12月1日,当李某某再次来到该商场购物时,被方女士发现后报警。
原来,李某某盗走衣服的全过程被方女士店内的监控拍得一清二楚。11月27日晚,方女士在清点货物时,发现少了一件女士加绒背心。经调看监控发现,是一名40岁左右的女子趁其不注意,将衣服装进随身携带的袋子后离开。12月1日,方女士从其他店主处得知该女子又到商城来了,便四处寻找,终于在某店铺门口将其找到。
经审查,李某某对其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12月1日,其被掇刀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