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京山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2月1日起,禁止货车(黄牌)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限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货车(黄牌)
二、限行时间
每天6:00至21:00禁止通行
三、禁行路段
1.人民大道东起京山大道西至绿林路。
2.轻机大道东起富水大道西至楚望大道。
3.京源大道东起京山大道西至楚望大道。
4.城中路全线。
5.温泉路东起京山大道西至新市大道。
6.新市大道北起新阳大道南至南环线。
7.云杜路全线。
8.屈家岭路全线。
9.绿林路北起新阳大道南至城中路。
10.幸福路北起新阳大道南至城中路。
11.小中路全线。
12.沿河南路全线。
四、通行条件
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确需在上述限时禁行路段通行的货车(黄牌),可凭有关证明、证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运载货物车辆必须加盖蓬布密闭,严禁遗漏抛洒载运物。
五、违法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时禁行路段通行的货车(黄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