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3时许,省高警总队京山大队民警和路政员驾驶警车在随岳高速公路京山服务区例行巡查时,一辆河南牌照货车突然启动离开,由于车辆转弯角度过大,货车上装载的货物掉落下来砸中了另一辆厢式货车(如图)。
事故发生后,民警和路政员当即上前将货车司机王某控制。在询问中,民警发现王某身上有明显酒味,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王某当天中午喝了自带的半瓶白酒,在服务区广场休息时看到有警车闪着警灯驶入服务区,因为担心车上装载的货物严重超长被处罚,就慌忙启动车辆准备离开,不料在转弯过程中车上装的塔吊由于装载不牢掉落,砸中了旁边的厢式货车。
王某驾驶的货车严重超长,且其为了逃避民警检查,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20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其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将承担全责。更为严厉的是,根据相关规定,王某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记者李凯 通讯员邬鹏 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