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9时许
钟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胡集中队
在207国道双河镇南棚村路段
进行设卡检查
一辆皮卡车迎面驶来
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将车停下后却拒不配合
不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
民警当即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下车后刚说出自己的身份信息
便趁机上车一脚油门将车开走
执勤辅警立即上前阻止其驶离
但驾驶员并未停止反而将辅警拖行几米远
导致辅警倒地受伤后快速驶离现场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根据嫌疑人提供的身份证信息,迅速将涉嫌妨害公务的司机陶某抓获。据陶某供述,因当时自己驾驶的车辆未办理保险,逾期未年检,属于报废车辆,怕警察查到后处罚,一紧张就把车开走了,没想到造成人员受伤,对自己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陶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拒不配合检查、强行冲卡、致辅警受伤
你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