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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又有人在洱海洗车官方:已传唤当事人,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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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4/20 15: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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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友反映有人在云南大理洱海洗车一事,4月19日下午,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表示,已介入调查。


4月19日晚,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官方微博@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通报称,4月19日下午,在发现微博用户反映“有人在喜洲镇何矣城附近将车开进洱海洗车”的情况后,大理市洱海管理局立即介入调查核实。

经查实为当事人崔某某将牌照为冀G**627的机动车驶入洱海水域进行洗车。大理市洱管局于19日下午17时将当事人传唤至执法点进行处理。当事人对驾驶车辆进入洱海水域洗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大理市洱海管理局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崔某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

在此,向广大市民、游客呼吁:“洱海是大理市的主要饮用水源,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保护洱海,点滴做起,不在洱海洗车、不在滩地上烧烤,文明旅游,切实增强洱海保护意识,发现此类行为及时制止。”

澎湃新闻注意到,加上最新这起,今年2月以来,至少已有三起“洱海洗车”的不当行为被网友曝光,三名当事人均遭到处罚。

公开报道显示,据网友反映,今年2月7日下午3点左右,一辆红色轿车的驾驶者在云南大理洱海边洗车、洗衣。之后,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和大理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介入调查,并联系到当事人张某某。张某某收到相关通知后,于2月8日晚8点从昆明返回了大理。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依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张某某处以2000元的处罚。张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表示以后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月24日下午,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和大理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对新浪微博用户反映“有人在罗荃半岛附近将车开进洱海洗车”的情况,立即介入调查。经查实为当事人杨某某将牌照为川A**101的机动车驶入洱海水域进行拍照合影。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于24日19时将当事人传唤至执法点进行处理。当事人对驾驶车辆进入洱海水域拍照的事实供认不讳。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杨某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记者 彭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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