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都是这么没的

  • 忘了他╮
楼主回复
  • 阅读:813
  • 回复:0
  • 发表于:2020/11/18 9:28:16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荆门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不少人有这样的经历

有时候赶时间出门


眼看就要迟到

一阵手忙脚乱

一着急不是忘了拿手机

就是忘了拔钥匙

有时候手上提的东西多

开门也会忘了拔钥匙

钥匙就这么外挂一天

甚至一夜


这无疑给不法之徒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丢钥匙不可怕

可怕的是开门忘记拔钥匙

更可怕的是不知道会被谁拿走……

经开区人民法院近日就

审理了这么一起

顺手蟊贼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17日,被告人谢某通过滴滴打车到赣州经开区黄金岭办事处某村,下车后走到村菜市场附近的居民楼,上二楼时发现一户人家没人,且在门口有备用钥匙,便开门入户盗窃一条彩金项链、一对彩金耳环、两个金戒指、三枚银元、两个熊猫纪念币、一个金币及一块玉佩。




一周后,谢某再次打车到赣州经开区蟠龙镇某地,在某小区发现一户人家门上还挂着钥匙,便入室盗窃了一条黄金项链和现金1000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本案中被告人谢某先前因犯盗窃罪多次被厦门湖里、集美、思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谢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赣州经开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小编特别给大家提个醒

忘记拔钥匙看似小事

实则不能小觑

必要的防范意识

安全意识

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

回家或者出门一定要记得

取下钥匙

以免损失惨重

一旦发现钥匙丢失

应及时更换门锁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 赣州经开区法院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