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潜江市冬春季返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返乡人员,是指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潜人员、省内来(返)潜的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检及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和福利机构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二、境外来(返)潜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潜人员,按照现行防控政策,严格闭环管理。
三、外省低风险地区来潜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四、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返乡前由本人或其亲友向目的地村(社区)如实报告。返乡人员应在返乡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
五、返乡人员应合理安排返乡行程,加强个人防护,返乡途中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聚集。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就近就医,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配合乘务人员做好防疫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目的地村(社区)。
六、市内各交通运输场所要主动提供消毒、洗手等便民服务,做好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措施。宾馆、酒店、民宿等对入住旅客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发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区、镇、街道并采取临时留观措施。
七、返乡人员在返乡后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两次自我监测体温,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同时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返乡人员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迅速在目的地进行采样检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八、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加强返乡人员摸排登记、反馈、宣传、服务等工作,用心用情做好返乡人员的防控管理和健康服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6日
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40号)
为全力保障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26日)在潜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引导督促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支持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以情留工,让外来务工人员留在潜江安心过年。
二、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多种形式“送温暖”活动;鼓励用工企业为留潜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红包”,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年夜饭,让留潜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家的温暖。
三、对春节期间留潜过年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在建项目的外地务工人员,每人给予500元留潜节日补贴。由企业汇总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发放。
四、对春节期间企业自主新招非潜江籍员工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招工补贴。由各区、镇、街道汇总后向市人社局申报发放。
五、春节期间企业组织留潜外地职工参加以工代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80元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落实。
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直播带岗”活动,多频次、分行业、分岗位举办特色鲜明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推进求职招聘线上线下双渠道运行,加强人岗匹配和精准服务。
七、全市博物馆、图书馆、市民体育中心、青年之家等公共文化场所及设施全部免费开放;留潜过年的外地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市内所有公交线路(2月11日—17日);凭身份证及健康绿码可免费游览市内景区景点(2月11日—26日);凭市内企业务工证明在全市医疗机构免收普通门诊、急诊挂号费,健康体检七折优惠(2月14日—21日);可免费获得20G/人的流量包(2月1日—10日发放,由企业汇总后报市经信局组织落实)。
八、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村(社区)零售网点春节期间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
九、对春节期间留潜过年的外地困难务工人员有医疗、生活、居住等需求的,及时给予临时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安排、提供临时住所等服务保障。由各区、镇、街道汇总后报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组织落实。
十、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倡导全市居民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积极营造就地过年的良好氛围,落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