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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明确了!5月1日起施行,事关医保基金,欺诈骗保重罚!

  • 尐貓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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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4/15 14:27:49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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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保领域第一部法律条例来啦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于2021年2月19日正式发布

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网络图


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

条例出台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领域

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

为更加有效地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

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条例》视频解读及全文




扫一扫查看《条例》全文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问答



定点医药机构有哪些情形,处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服务协议?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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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哪些行为属于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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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有哪些情形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者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


()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


()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


()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参保个人有哪些情形要特别注意?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参保个人冒名就医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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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医保经办机构违规行为?

()未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未履行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职责;


()未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哪些情况是不能使用医保基金报销的?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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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生病,参加医保有意义吗?

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以前没用到医保,不代表以后都用不到,等到生病需要用钱的时候也可以获得医保的保障,用的就是这个基金池中大家一起出的钱。比如小李拒绝参加医保,去年得了重病结果全部自费,四处借钱,掏了20多万元,事后算算如果参加医保,可能自己只需要掏几万元。所以参加医保绝对不亏。



个人参保后,国家会有补贴政策吗?

医保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比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年缴费280,2020年国家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了550元,最终的医保参保费用至少有830元,可以说个人实际只缴纳了较小的比例,国家在帮助居民参保方面投入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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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

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个人缴费基础上享受财政补助。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保对住院天数有限制吗?

湖北省医保部门没有对住院天数进行限制。住院天数是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及医院管理规定来确定的。



发现了违规违法线索怎么办?

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发现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人获得奖励需要什么条件?

()举报有具体的违法违规事项线索的;


()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掌握的;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且造成基金损失的;


()其他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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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的金额有多少?

单个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按照查实金额的2%奖励,最低奖励为200元,不足200元的给予精神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3%。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应当采取非现金方式支付。



哪些举报属于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匿名举报未能提供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使医疗保障部门无法确认其身份的;


()举报线索采取盗窃、欺诈、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的;


()举报线索含糊不清、证据不足或提供的线索与欺诈骗保行为无关的;


()所举报的事实、证据事先已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的;


()所举报的事项已移交相关司法部门的。



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01

辽宁省锦州市锦京医院欺诈骗保案


经锦州市医保局与公安局联合调查,发现锦京医院院长黄某某伙同医院内外多人通过借用职工、居民、学生医保卡在锦京医院医保系统刷卡办理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2906083.15元的违法事实,该案全部违法资金被追回并返还医保中心基金账户。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黄某某,锦京医院院长,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田某某,锦京医院法人代表,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徐某某,锦京医院医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段某某,锦京医院财务人员,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被告人杨某某,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韩某某,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02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欺诈骗保案


经长沙市公安局联合医保局调查,发现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副院长李某某、院长兼法人代表刘某某等人存在在药品、化验检查、中药封包治疗等方面骗取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4253947.38元的事实。涉案人李某某、刘某某已分别向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200万元、10万元,其余违法资金2153947.38元也已返还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某、李某某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和硕丝路颐康中医院欺诈骗保案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和硕丝路颐康中医院法人代表杨某某存在伪造病历、降低标准住院、虚计费用、滥用抗生素等行为的违法事实,涉嫌违规使用医保金额10.44万元。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后,全部违法所得被追回并返还至医保中心基金账户。当地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04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曾某某欺诈骗保案


经红安县医保局与公安局联合调查,发现七里坪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员工曾某某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5月25日,通过伪造病历文书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事实。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曾某某犯诈骗罪,诈骗金额为264927.12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05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刘家营乡卫生院原医保专管员兼药房收费员年某某贪污案


经唐山市丰润区医保局调查,刘家营乡卫生院医保专管员兼药房收费员年某某涉嫌在2018年期间通过虚报住院信息骗取医保基金。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后,追回违法所得资金44884.65元。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年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06

江苏省连云港市朱某某欺诈骗保案


连云港市参保人毕某某儿媳朱某某存在联合医生蒋某某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并通过伪造《外伤审批表》内容等手段使用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用22859.82元的违法事实,涉嫌欺诈骗保。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朱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退还22859.82元至医保中心基金账户。



07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参保人刘某某冒名就医案

经临汾市乡宁县医保局调查,发现参保人刘某某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冒用同村参保居民苏某某医保卡在乡宁县人民医院就医报销医疗费,涉及168270.29元。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刘某某违法所得医保资金;2.根据协议扣除乡宁县人民医院违约金841351.45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目前,刘某某违法所得医保资金168270.29元已全部退回,该院违约金841351.45元已全部到账,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公安部门已立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对于欺诈骗保行为,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上门等方式,向当地医疗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市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其中,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724-8885615


沙洋县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724-8568366


钟祥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724-4219100


京山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724-7221890


东宝区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724-2372743


掇刀区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

0724-8885368


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

0724-7417557


本文为信息推广荆门晚报综合报道
主编/张义 编辑/田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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