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行人、非机动车
上高速是极其危险的行为
但是
有位老人寻亲过程中
一不小心就到高速公路上来了
6月20日8时10分,交警支队民辅警巡逻至旧口收费站时,发现一名群众骑电动车,欲从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匝道,遂立即上前制止。
经询问,该群众为刘先生,钟祥市人,准备去往旧口镇大王庙村亲戚家中,由于不熟悉道路,误入高速公路匝道。
民辅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后,将其送到大王庙村亲戚家中。
横穿马路的行为
你可能见过不少
你有见过横穿高速公路的吗?
6月20日11时20分,交警支队民辅警巡逻至枣潜高速枣潜向195Km+850m处,发现一行人横穿高速公路。
经了解,该行人为王女士,高阳镇垢塚人,准备横穿高速去往亲戚家。
民辅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后,将其带离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
不仅是一句安全标语
更是一条安全常识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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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为全封闭快速车流通道,严禁行人上路行走。由于高速路上车速很快,一旦行人走到路面,或从中间隔离带窜出,几乎没有司机能安全刹停,还容易引发追尾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