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的王先生花了9000余元从某电商平台网购了一款“全球限量”的男士皮带机械手表。购买前,他确认过页面提示,该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收到手表后,王先生进行了拆封试戴,随后因为对手表不甚满意,七天内申请了退货退款,并将手表寄回。
然而,商家在收到退回的手表后却拒绝了王先生的退货申请,理由是手表表背有划痕,且手表的包装盒已破损。商家称,由于该款手表是限量款,一只表只配有一个盒子,并无富余,现今盒子已经破损,影响了二次销售,因此无法支持退货。
王先生起诉维权后,开庭时,他将手表带到了法庭,然而销售商却未能明确指出表背上所谓的“明显划痕”在哪里。关于手表包装盒损坏的问题,法院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关于退货商品是否“完好”的规定,包装并不在确定商品是否完好的范围。被告以包装破损为由不同意退货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先生要求退货退款的请求。